图录号/艺术家:

清末民国·江案卿制段泥供春树瘿壶

图录号:1544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清末民国·江案卿制段泥供春树瘿壶
图录号:
1544
年代:
清末民国
艺术家:
江案卿
材质:
作品分类:
尺寸:
18×11 cm
起拍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成交价:
RMB:开通VIP查看价格

HK:0
USD:0 GBP:0 EUR:0

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西泠印社 2012秋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国历代紫砂器物专场 总成交额:RMB 879.52 万元 成交率:82.22%
拍卖时间:
2012年12月28日至31日
备注:
声 明:
款识:案卿(盖款) 说明:供春传为明代正德年间制壶名手,清代梅调鼎的《阳羡茗壶赋·序》:“余从祖拳石公(吴颐山),读书南山,携一童子名供春,见土人以泥为缶,即澄其泥以为壶,极古秀可爱,世所称供春壶也。”传供春的主要代表作品便是树瘿壶。清代周树《台阳百咏》:“台湾郡人,最重供春小壶。一具用之数十年,则值金一笏。”供春树瘿壶到了清末民国时期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,也有不少名家大师制作此款壶型,但其中技艺最高、最受推崇者当属黄玉麟与之后的江案卿。此件树瘿壶为江案卿所制。其形仿木瘿器,短流,作三叉柄。壶身看似随意而为,实则独具匠心,其表面凹凸之处给合盈手持握之姿。该壶壶身不大,胎体较薄,极具赏玩价值。 款识简介:案卿,江案卿,清代光绪至民国年间陶人(1886-1953),宜兴大埔乡洋渚人。江案卿年轻时曾受外埠收藏家、古董商的聘请到上海、苏州等地仿制古器。后又受聘于宜兴阳羡陶业公司、江苏省陶业工厂、山西省平定县平民陶器工厂为技师。代表作有狮球壶、供春树瘿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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